“谢谢法院帮我讨回这笔赔偿款,六年了,我都没抱任何希望了……”8月30日,申请人郑某来到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向执行局法官送锦旗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5年7月,郑某在屏山某路边邮亭喝茶时,因不明原因被叶某砍伤,致郑某八级伤残,并自行垫付了医疗、护理等费用22万元。经法院调解,由叶某承担郑某的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2016年7月30日内一次性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叶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自身患有精神分裂症,案件长时间陷入僵局。
迫于案件情况特殊,执行法官双管齐下,立即着手向屏山检察院和宜宾中院申请对郑某的司法救助并成功救助了3万元;之后执行法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叶某女儿和申请人郑某再次调解协商,叶某女儿只愿意承担12万元,申请人郑某也表示同意。自此,案件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
2021年8月,被执行人叶某女儿将12万赔偿款转入法院专户,申请人郑某也得到了自己的赔偿款,历时六年,一波三折的陈年僵案圆满执结。
(黄相钞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