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根据近期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夹江县司法局以“教育监管“4+3”举措,再强化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四举措”强化教育引导,做好疫情防护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引导,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签订《夹江县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承诺书》,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做好自我防护,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摸排统计在矫对象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积极引导在矫对象主动配合排查,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接种疫苗。三是认真做好场所环境消毒防疫措施,落实防护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不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不集中开展公益活动。四是工作中必须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接触时,要做好必要防护措施,戴口罩,亮健康码、扫场所码。
“三落实”强化监督管理,扎牢疫情防线
一是严格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居住地变更等审批,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外出的,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活动内容,申请外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一律不予批准。二是加强信息化核查,严格落实信息化核查工作,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对未实时上报定位或行动轨迹异常的社区矫正对象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核查了解情况,同时每日统计核查社区矫正对象及其近亲属健康情况,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向县司法局报告。三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制度,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立即报送,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疑似或者确诊的病例,要立即报告。
(高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