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 7日,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餐饮业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古湖街道交通路有两家店招分别为玉林串串香和亓火锅的大中型餐饮店,未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也未督促进店人员扫场所码、未开展体温测量工作,且店内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履行到位。
根据《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1年1号)要求,自8月11日起,全市所有商场、超市、宾馆、旅馆、酒店、餐饮饭店、农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脚房、健身房、线下培训机构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须严格按要求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管控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以上两家餐饮店停业整顿,待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后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该局下一步将继续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相关要求督促检查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喻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