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立案庭庭长高文淑和朱福龙法官前往得妥镇人民政府对一行政诉讼当事人吴某某进行了法律释明。
该案系当事人吴某某诉请判令得妥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因该当事人多次起诉,且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已经诉讼完毕,而吴某某再次起诉至泸定县人民法院。
立案阶段,朱福龙法官翻阅了2019年至今涉案的裁判文书,为当事人一一分析。因当事人年纪较大,朱福龙法官和高文淑法官使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该案在行政诉讼法中涉及的受案范围、诉讼期限及重复诉讼等三个方面,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准确释明各种法律术语,加强对当事人诉讼常识的指导,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事后,当事人对两位法官表示诚挚谢意。(周莞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