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乐山市民宗委到金口河区检察院检查 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来源:金口河区检察院 作者:卿婷 发布时间:2021-06-11 14:39:55

日前,乐山市民族宗教委二级调研员欧崇钦、市民族宗教委政法科科长李宇一行到金口河区检察院检查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区民宗局局长张利洪、副局长王敏陪同。

图片1.png

检查组一行察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民族团结文化墙等,查阅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观看了禁毒防艾宣传专题片《点亮火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林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图片2.png

检查组对金口河区检察院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上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金口河区检察院继续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为抓手,大力开展禁毒防艾工作,助推民族团结工作更进一步,积极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