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又快到了
不少父母为了让孩子能够顺利就业
不惜“重金”托人找关系介绍工作
那么,如果事情没办成
钱能退回来吗?
一起来看看
峨眉山市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案情回顾】2017年12月,原告张某、周某夫妻二人为了给儿子找工作,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蔡某。蔡某承诺让原告儿子进入成都市某烟草公司,需要20万元费用,夫妻二人两年内先后支付蔡某共计20万元,但被告一直未为原告儿子介绍到工作。后,原告二人在与被告蔡某的交往中发觉被骗,遂至派出所报警。2020年10月21日,双方签了还款协议,被告答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全部退还20万元,但到期仍未退还。无奈之下,原告只好将蔡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返还原告20万元。
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受理该起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前期有过还款协议,便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蔡某解释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负有返还义务,并充分阐明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经法官的释法明理,蔡某表示愿意返还该笔费用,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蔡某于一个月内退还原告20万元。至此,该案得以成功调解。
【法官说法】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本案虽为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但实际上也是近年比较常见的因“考试包过”“承诺包工作”而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如果发现自己已经被骗,应立即保存证据,也可以主动与对方联系,进行沟通。若协商不成,应选择及时报警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此 小编温馨提示:
求职者想要获得工作机会
还是要合法依规,通过公平竞争获得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