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窨井盖问题治理,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近日,峨眉山市检察院实施“四个一”行动,督促加强窨井盖问题治理,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
制定“一”个方案。研究制定《关于窨井盖综合治理专项督促工作方案》,成立窨井盖综合治理专项督促小组。整合内设部门职能,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相互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查等形式,加大对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民行公益诉讼监督力度,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
召开“一”次会议。立足监督职能,密切与住建部门的联系,多次到峨眉山市住建局对接沟通,与住建部门共同召开峨眉山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会。水务、交通、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产权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参加会议。会上,我院向各参会人员介绍了四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并就明确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统筹应急响应,对问题窨井盖及时处置和维护;规范建设管理,完善日常管理维护制度等方面达成共识。
问题现场
开展“一”次排查。组织干警对峨眉山市范围内窨井盖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实地走访巡查主干道10余条。通过走访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市城区窨井盖类别、数量和分布情况。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我市窨井盖产权单位较多,产权责任人未明确;井盖标识出现错位;井盖形式多样,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走访结束后,立即将上述情况反馈给住建部门,建议住建部门细化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巡查,优化处置流程。
督导“一”次施工。对走访中发现少数窨井盖存在边缘松动、破损、井身高出地面等问题,我院立刻汇同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到达事发地点,查看窨井盖具体情况,督导施工人员及时更换破损井盖。目前,我院督导整改或更换破损窨井盖3个,确保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下一步,我们继续推进“四个一”行动,加强与住建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信息共享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好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