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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共商电瓶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丁远新 发布时间:2021-05-21 09: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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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汲取 2021年 5月10日发生在成都市成华区的电瓶车电梯内爆燃等事故教训,最大限度地排查并消除我市电瓶车公共安全隐患,2021年5 月19日上午,市检察院牵头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等 8 个行政机关召开电瓶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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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丁远新指出,开展电瓶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认真落实《全省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四川政法为民十大行动"之"公共安全隐患大清理行动"的具体举措,并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助推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等方面阐明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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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单位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就开展电瓶车销售流通、维修改装、使用管理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了发言,提出了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表示将共享信息、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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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小玥提出了三点意见: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要协同行政机关,以人员密集、电瓶车使用停放较多、潜在风险较大的住宅小区、超市商场、旅游景区、企业单位等场所为重点,对我市电瓶车安全隐患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切实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开展专项督促检查;要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瓶车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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