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人民法庭法官到龙华镇八仙山村7组通过“坝坝法庭”方式巡回审理离婚案件,妥善解决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本案的被告程某系残疾人,身坐轮椅出行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家院坝开庭,双方当事人的亲友及其他人员旁听了庭审。经过法官耐心的多轮调解,在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原告自愿补偿被告30000元。
龙华法庭始终坚持传承“枫桥经验”, 将巡回法庭开进农家院坝、田间地头,为残疾、重病、年老等行动不便当事人开展上门送达、调解、庭审等服务,真正做到了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今年以来已开展巡回审理4次。
(杨东升 胡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