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银山法庭收到一当事人从上海寄来一面“办利民之事 怀爱民之心”感谢锦旗。
寄来锦旗的当事人是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刘某,原告刘某锋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刘某于2010年5月至2018年1月期间向原告刘某锋陆续借款共计55600元, 用于周转。原告刘某锋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ATM机转账及现金方式支付被告。双方于2017年8月22日通过微信方式对借款金额予以确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无果便起诉来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原告家住河南,目前在上海务工,为了使当事人少跑路,利用集约送达平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同时着手开展调解工作,但均因原、被告之间分歧过大致使调解未果,且被告始终以路程遥远为由拒绝出庭应诉。
在开庭当天,法官再次与被告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并告之可以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开庭审理,为双方诉讼提供便利。被告在法官引导下同意“云”出庭应诉,法官借力“云上法庭”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之后,原告通过快递从上海寄来一面“办利民之事 怀爱民之心”感谢锦旗,感谢法庭以特殊的庭审方式快速调结化解了双方的借款纠纷。(杜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