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做好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内江市落实“五严格”措施,安全、平稳、有序推进矿山复工复产,为2021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准入关口。严格落实省应急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是未完成升级改造相关行政审批的煤矿,一律不得启动复工;凡是不符合最低开采规模的非煤矿山、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系矿山,一律不得启动复产。
严格过程管控。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六个一”(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准入条件到位、风险分析研判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保障到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
严格现场验收。严格复工复产标准、条件,对照煤矿复产30条、复工12条标准,非煤地下矿山复产13条、复工9条标准,露天矿山复产10条、复工6条标准,分类制定煤矿、非煤地下矿山、非煤露天矿山复工复产验收表格,督促县(市、区)严格履行属地责任,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现场考核验收,并聘请采矿、机电、通风、地质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撑,严格对标对表,逐系统逐环节现场考核,逐项逐条对照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坚决防范一哄而上、“带病”复工复产。
严格验收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验收人员和验收专家组的责任,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严格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签字手续,对未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复工复产验收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严格督导检查。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复工复产矿山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启动复工复产一处、跟进监管执法一处,重点督导验收标准执行、验收程序的履行、验收责任的落实及验收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凡是发现2处不认真执行复工复产程序、标准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一律实施约谈、通报,并向县(市、区)政府下达“两书一函”,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复工复产相关要求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