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中区消委会践行“五项作为”守护消费安全 促进消费畅通

来源: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田世敏 发布时间:2021-03-16 15:18:07

结合2021年消费维权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助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区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内江市中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20213·15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主动作为,助力企业展示风采。川南大草原参加2021年“为川渝高质量点赞”消费品(服务)点赞展示活动活动中市中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动作为,助力川南大草原以66万的高点赞数在川渝两地推荐的50家优秀企业中脱颖而出,排名第三。有效推动川南大草原形象建设,提高企业知名度,为打响川渝消费品牌,发挥行业标杆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奠定基础。

倾情作为,引导群众理性消费。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注重个人养生保健,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对保健品的需求与日俱增。在3·15来临之际,市中区消委会特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功能,引导全区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依法作为,倡导企业诚信经营。311日,市中区消委会结合“五进”活动,深入内江市帆航制钉有限责任公司、益塑料制品厂等企业开展3·15普法活动,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活动中,法制宣传员们向企业负责人及员工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发放各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相关资料1000余份。

创新作为,提高群众维权意识。3·15期间市中区消委会利用辖区内各大型商超、企业、乡镇通讯行业网点LED显示屏向广大消费者展播3·15公益视频7000余条/有效提高全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五、联动作为,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引导。315日上午,市中区消委会联合内江移动、内江电信、市中区烟草专卖局等在市中区永安镇举行了消费维权咨询活动,向农村群众现场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乡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提高辨别假冒商品的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

此次活动共发放防诈骗宣传小册1200余本。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资料2000余份,《药品知识宣传小册》100余本,保健品消费提示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受理解决投诉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元。(田世敏)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