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叙永县人民法院与县教育局联合发文,就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驻校法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标志着该项活动正式启动。
一个目标,促进健康成长。“驻校法官”活动是叙永县法院与县教育局在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继成立叙永法院“北极星”宣讲团之后的又一举措,实现全县272所中小学校“驻校法官”全覆盖,旨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在校学生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为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两项制度,确保有成效。“驻校法官”活动主要包括“一校一法官”制度和“法官一对一”制度。以“1名驻校法官+1名青年干警”形式组建志愿服务小分队,分组分片确定责任区域,统一制作“驻校法官联络牌”,载明法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公布于联络学校显著位置。各“驻校法官”至少联系一名不良行为少年进行结对教育感化,详细记录工作过程,形成有效的书面报告。
三个坚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工作过程形成记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总结,并提出可实施性的意见。不定期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方式。
四项任务,明确法官职责。“驻校法官”由叙永法院33名入额法官担任,主要职责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涉诉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说服教育,不良行为少年的心理干预,参与学校法治管理等工作。
五个举措,净化成长环境。要求每名法官每年至少为联系学校上一次法治课,指导学校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开展一次巡回审判庭审,为每一名学生发放一本法治教育手册,开展学校周边环境调查研究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净化在校学生成长环境。
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普法网格站和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截止目前,共计开展涉少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普法宣讲200余场。
近日,因叙永法院人员岗位变化,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在校学生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叙永县人民法院与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我县中小学、县直属学校一校一法官人员的安排通知》,并及时发送文件至县法院各庭、室以及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确保“一校一法官”工作的顺利对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