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市东坡区严打涉众型经济案件,推进平安建设

来源:眉山市东坡区政法委 作者:贺威 发布时间:2021-01-23 12:22:34

2021年1月20日,眉山市东坡区召开涉众型经济犯罪社会稳定风险第一次联席会会议,各镇(街道)政法委员汇报了辖区摸排情况,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光俊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图片1.png

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落实排查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负责,广泛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镇(街道)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及其他群防群治力量常态排查责任。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执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卫键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国资金融局等部门分别负责,加强对从事旅游、养老、殡葬服务、医疗、键身、教育培训、企业经营等行业和售后返租、投资分红等销售方式及承诺高息融资等行为的常态监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要审查备案企业特别是在眉山设立分公司企业的经营范围,把好备案关,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一次备案登记的企业情况。三是落实报告责任。各镇(街道)、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发现涉众型经济案件线索,须第一时间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四是落实核查责任。区公安分局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推送信息,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有关镇(街道)、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核查结果;属于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的,及时立案,依法查处打击,坚决把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在萌芽和初始状态。

强化宣传引导。由区委宣传部门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及相关区级职能部门配合,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常态化开展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区委政法委负责,设立咨询热线,及时接受人民群众咨询、举报。通过组织网格员、志愿者通过发放非法集资宣传手册,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非法集资的定义、手段、特征以及其具体表现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真实案例分析,让人民群众知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动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现象积极举报,为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区级相关部门联动,密切配合。由区国资金融局牵头,区法院、区检查院、区公安分局配合,持续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利益受损人员定期答复工作,争取理解支持。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别负责,加快涉型经济案件办理进度,最大限度追账挽损,消除社会不稳定风险。

会议强调,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众型经济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全区新“双强区”建设行稳致远。(贺威)

责任编辑:白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