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胡家法庭成功调解一件疫情期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解决了当事人的经济难题。
2020年1月22日,被告徐某因向原告彭某购买材料而欠下3万余元货款,被告徐某向原告彭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及时还款。但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被告徐某的生意日渐清淡,导致其不能及时还款而引发纠纷。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隆昌市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通过走访调查,承办法官了解到,因受疫情影响,被告徐某的经济情况确实日渐困难,但被告徐某愿意分期付款。
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按照法律规定,被告应向原告及时足额支付货款,但被告因自身经济困难原因未及时支付,属违约行为,应承担案件的全部责任。承办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现实情况出发,让双方进行当面协商。最后,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返还原告5969元,其余货款分期返还,双方握手言和。(姜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