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威远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治理助力“创文”迎检工作

来源:威远县交警大队 作者:曾宇韬 发布时间:2020-09-15 22:02:58

为积极助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按照《威远县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责任清单》通知要求,威远交警大队突出重点,合理部署警力,严查严管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9上旬以来,大队一是紧密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与“减量控大”工作相结合,将治理机动车交通违法和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突破口,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整治措施,形成严管严查、常态治理态势,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围绕县城区交通违法的重点时段、路段和交通的难点、乱点、堵点,加大现场执法和劝导力度,依法严查不按规定礼让行为,对行人闯信号灯、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横跨中间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并现场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行人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充分利用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路口LED滚动播放以及“双微”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意义,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主动参与到创文活动中来,全面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整体提升。

截至目前,大队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382起,行人交通违法80余起,批评教育350人次,推送宣传信息5条。(曾宇韬)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