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劳动者当庭领到劳动报酬。
张某于2020年3月至4月期间在罗某经营的某健康馆从事按摩师工作,双方约定工资按钟点工计算,经结算罗某应给付张某工资3918元。因罗某未按时支付张某工资,张某的朋友到罗某经营场所为张某讨要工资,与罗某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双方矛盾升级。后经筠连县农民工调解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主持调解,双方对所欠工资3918元无争议,但罗某认为张某到其经营场所大闹影响了生意,自己心中有气,不愿意支付工资,遂酿成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约见罗某,详细询问其想法,罗某表示自己有钱支付差欠的工资,但张某的做法欠妥,故不愿意支付张某工资。承办法官进一步了解后,发现双方因误会导致发生冲突,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做沟通协调工作,最终化解了双方的误会,双方均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调解结案。罗某当庭支付了差欠张某的工资,双方握手言和。
(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