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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请别再“奔跑式”过马路

来源:四川泸州公安交警 作者:刘晓燕 发布时间:2024-07-29 16:12:03

天真烂漫、活泼好动,是孩子的天性。但孩子的大脑、身体发育远未成熟,对危险的辨识、预判能力,面对突发情况的自护本领都远远不及成人。所以在参与道路交通时,面对同样情况,孩子更易发生意外并遭受伤害。近期,我市就发生了一起儿童“奔跑式”过马路酿成的交通事故:

2024年6月29日20时许,王某驾驶小车行驶至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某斑马线处时,与奔跑过街的10岁行人雷某发生碰撞,所幸车辆速度较慢,行人雷某仅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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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中,孩子们在外面玩耍的时间会大大增加。泸州公安交警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家长注意:孩子在外玩耍时,一定要让孩子牢记这三个交通安全常识:

一、过马路要“稳住”!

过马路时,千万不要横穿、斜穿马路,特别是侧边停放了机动车的马路,很容易造成“鬼探头”事故。

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等过街设施,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先在斑马线旁的人行道上停住脚步,随后认真查看交通信号灯及来往车辆,最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稳步快速通过。

如果斑马线前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孩子们更要仔细观察道路上机动车的行驶状态,通过时举手示意,这样可以让驾驶人更清楚地看见自己。

二、停车区域要远离!

孩子们在停车场、路侧停车位、地下车库等区域玩耍,极容易发生危险。特别是年龄小的孩子,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加上车辆盲区多,驾驶员一般难以发现个子较小的孩子。因此,孩子出门玩耍时一定尽可能远离车辆。

三、休闲娱乐要注意!

平衡车、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假期期间使用滑行工具进行娱乐时,要选择安全且封闭的空间,并戴好护具。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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