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对被告人袁某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某、仁某某曾系好友,因袁某某妻子敖某某与仁某某有亲密行为致二人存在矛盾。2023年8月30日2时许,被告人袁某某在峻岭天下小区栋楼下三岔路口发现其妻敖某某与仁某某共同乘车回家,再次怀疑二人有不良关系。袁某某准备使用手机拍摄二人,先后被敖某某、仁某某阻止。同时仁某某击打袁某某胸口一拳,袁某某从自己车辆后备厢拿出擀面杖击打仁某某头部致使其受伤,仁某某再次击打袁某某面部一拳,踢其腹部一脚。经鉴定,被鉴定人仁某某本次损伤构成重伤二级(1处重伤二级,1处轻伤一级,1处轻伤二级)、十级伤残。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就本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并进行法庭辩论。目前,仁和区法院对本案的庭审已经全部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 钟恒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