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山鹰执行"精神,在短短9日时间内快速准确地解决了由被执行人刘某引起的的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以执行速度传递司法温度,用执行效率赢得社会效果。
刘某为一名包工带工头,由于某项工程的工程款未及时到位,导致其长时间无法支付手下农民工工资,由此被起诉。刘某由于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未在诉讼中申请将施实际承包方纳入诉讼主体中,就与执行申请人达成诉讼调解,卷入了本次强制成为执行被执行人。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坚持当天能解决的执行案件绝不拖延到明天的态度,在法院警戒室内与刘某进行长达5个半小时的沟通交流,在此过程中执行人员如同“山鹰”一样用锐利的眼光找出刘某描述中的关键处,准确抓住解决此次强制执行的关键所在,针对性地对刘某提出多项执行解决方案,并得到了刘某的认可,其从一开始做好被司法拘留的态度渐渐消失,开始自觉主动打电话筹集款项用于支付案涉执行款,让本次两项执行案件在申请执行人到达后半小时内就得以解决。
屏山县人民法院打造“山鹰”执行品牌以来,不断完善执行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和体现“山鹰执行,无处遁形”的工作成效。能立刻解决的执行案件一定当天解决,绝不拖延,不让执行申请人多一分的焦急与等待,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