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甘孜州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第四次学习(扩大)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在家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同时,中心组成员围绕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结合此次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要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用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读本,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活教材”作用,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常敲廉洁“警钟”,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守好廉洁自律底线。(得荣县人民检察院 次仁曲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