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值守干警接到申请人李某电话,称在南充市嘉陵区某地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的行踪,希望法院能尽快派人前往现场。叙永、南充两地相距近400公里,考虑到异地执行的具体情况,执行局局长杨军决定第二天一早集结队伍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地南充市嘉陵区,前提是要掌握并确定被执行人在南充的行踪。
据悉,2019年1月2日,刘某因投资健身房向申请人李某借款40000元,刘某至今一直都没有归还,李某多次索要欠款无果,遂起诉至叙永县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孟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次日清晨,叙永县法院执行局黄法官带领3名法警前往南充,路途中时刻与申请人保持联系确定被执行人行踪。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车程,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在南充汇合,在其带领下找到被执行人。在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的积极协助下,在该单位调解室内,法官对当事双方展开约谈,一面积极劝诫,让其了解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面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确实有特殊困难后,努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在法官的耐心劝诫和协调下,李某和刘某达成和解,刘某当场履行部分欠款,并约定按月分期支付剩余欠款,直至还清为止。至此,一件历时两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两地单位干警的通力协作下在数小时内圆满执结。此次跨市联动执行增强了两地政法单位的协作和深厚情谊,也全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