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共和法庭高效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妥善化解涉子女抚养矛盾,实现抚养费当庭一次性兑现。
原被告经人介绍后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二女一子,由于双方缺乏思想交流和沟通,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在吵闹中逐渐对婚姻失去信心,于2020年起开始分居。原告于2021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作出不准离婚判决,之后双方感情无任何改善,仍分居至今,原告遂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通过村干部了解到原被告的生活情况、收入状况以及家庭背景,在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对原被告做“背靠背”思想工作,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三名未成年子女随被告生活,原告当庭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司法护“蕾”,绘就健康成长“同心圆”。该案的成功化解,得益于承办法官紧紧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展开调解,与原被告双方的目标一致,除了要考虑未成人成长的情感心理需求外,还要考虑未成年人成长必须拥有坚实的物质保障。近年来,面对涉未成年人抚养的离婚纠纷案,盐边法院共和法庭在“无讼乡村”品牌创建基础上,始终坚持把服判息诉、纠纷实质化解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相结合,创新引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官等多元化解纷模式,综合聚力绘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同心圆”,以高质效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 秦水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