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干警与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3日下午,屏山法院开展节前安全专项大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是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绍远带队,法警大队及综合办公室联合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对院机关各项警务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
警务安全方面要求安检人员务必做到“逢进必检、应检尽检”,守好安检门、从源头控制危险、管制物品进入法院,杜绝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了院机关的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等进行了检查,还对用电、用水等日常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节前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院安全防范工作,强化了干警的安全意识,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