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10月20 日上午,营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县司法局党委书记王会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全体干警、县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王会明重点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纲领。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首要原则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吃透精髓、掌握要义,做到以学铸魂、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会议要求,要坚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在推进统筹依法治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做到真抓实干、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思想为基、业务为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司法惠民举措,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加大法治保障,全力开创法治营山建设新局面。(营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