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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律师行业开展“四有”律师“四化”律所评定工作

来源:眉山市司法局 作者:黄立为 发布时间:2023-09-26 09:48:47

近日,眉山市出台《眉山市“四有”律师、“四化”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试行)》及其评定办法(试行),并印发《眉山市“四有”律师“四化”律师事务所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做“四有”律师、创“四化”律所热潮,推动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去年以来,眉山市提出争做有信仰、有功力、有操守、有情怀的“四有”律师,争创党建工作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法律服务品牌化的“四化”律所目标。针对“四有”律师、“四化”律所评定工作,制定评定标准233项,其中“四有”律师评定标准77项,突出政治信仰、综合素质、诚信规范执业、服务中心大局等10个具体层面;“四化”律所评定标准156项,突出党建引领、管理规范、服务品牌等23个具体层面。在此基础上制定评定办法,确立“律师和律所自评、评审委员会初评、市律师行业党委复评、市司法局党委审定”四级评定模式,明确了评定资格、评定程序、材料标准、奖惩规则和撤销情形,为评定工作提供指引。

此次评定工作为期三个月,分为学习提升、组织实施和公示表彰三个阶段,以提升全市律师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为目标,引导全市律师和律所在自查整改、优化完善、争先创优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自身综合水平,争做“四有”律师,争创“四化”律所,形成“树立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先锋示范效应,为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队伍夯实基础、筑牢根基,为眉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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