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创新培训方式创办“先锋讲堂”提升队伍素质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发布时间:2023-02-25 13:16:16

为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落实培训工作实质化要求,屏山法院2023年起创办“先锋讲堂”,以常态化、大众化、快捷化的风格,努力创新培训品牌。

常态化:“先锋讲堂”实行每月一讲,年初制定实施方案,每月确定2名主持人,由主持人落实本院各行各业的先锋人物准备课件。主讲人就审判实务和专题问题进行主讲,办公室协助会务工作,研究室负责全程摄影、摄像和宣传报道,有条不紊地如期举办,做到讲堂常态化开展,以新的“展台”不断提升干警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演说能力,达到内容培训人、形式锻炼人的双重效果。

大众化:坚持“能者为师”的原则,原则上为本院干警给本院干警讲课,不分领导还是普通干警,以员额法官为主均可参加“先锋讲堂”授课,要求全院参加,干警讲授具体实务中遇到的问题,避免因为培训理论过深让干警听不懂的问题,达到既适合大众“口味”,又达到改进工作方法的效果。

快捷化:要求主讲人贴近司法实务,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的实践,精心选择研讨课题,重点放在司法改革的热点、法律适用的疑点、工作实践中的难点等问题,能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和解决实务问题。对授课效果当场由干警代表、院领导点评,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

(丁如林)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