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马边法院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来源:马边法院 作者:周娟 发布时间:2020-04-15 14:10:51

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对于追责生态破坏者、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马边法院多举措牢筑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司法屏障,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马边法院加强与县检察院、林业局、森林公安等部门配合,联合出台《关于涉林案件生态修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联合督办、跟踪落实等长期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强化司法职能。运用刑罚手段,强化审判职能,对于盗伐、滥伐林木以及非法侵占林地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判令采取就地补植复绿、异地补植复绿和缴纳补植复绿金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将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2019年以来,我院共审结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3人,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判令被告人种植造林4470株恢复森林植被,缴纳生态修复补偿费用等。

加大宣传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两起案件实行网络庭审直播,邀请群众到庭旁听。同时,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建立“马边彝族自治县生态公益林基地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环境法治理念和环保意识。2019年以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16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余人次。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