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一案。该案系2022年9月28日宜宾市公安局通报破获的一起涉及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涉案金额2.1亿元的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主案。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7年5月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被告人陈某多次更换场地,雇人生产药品“九龙中药丸”“九龍中药丸”。被告人陈某将买家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快递员,安排人员将打包好的“九龍中药丸”“九龙中药丸”用车送至202地质队邮政快递点对外发货销售,以快递的形式发往全国各地。截至案发,经会计师事务所鉴定,陈某销售“九龍中药丸”“九龙中药丸”涉案金额达七千余万元。2022年3月16日,经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被告人陈某、邓某等人所生产、销售的“九龍中药丸”“九龙中药丸”均为假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雇佣邓某、刘某等四人生产假药,同时被告人熊某、赵某明知是他人生产的假药而帮助陈某运输销售,均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七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持续近5小时,尽管参与人数众多,但在合议庭的有效组织,值庭法警的全力保障下,庭审紧张有序进行。鉴于本案涉案地域广,社会影响较大,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法官寄语: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本案中“九龍中药丸”“九龙中药丸”添加多种处方西药成分、冒充祖传秘方的纯中药,中药袋外包装标注可治疗头痛头晕、风湿性关节炎等多种疾病,诱导大量中老年患者购买使用。实际上,由于该假药添加了镇痛类药物,患者服用后会短期内疼痛敏感度降低,造成病情好转假象,一旦长期服用则会延误病情诊断和治疗。此系案中有许多被告人被诱导购买该假药后,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利益驱使,从起初的受害者成为了最终的被告人。
叙州区法院对于制售假药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威胁到公众生命健康的案件零容忍,依法从严处罚,加大力度打击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