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巧的拱架结构、质朴实用的木板屋顶、富有民族特色的各种装饰......”凉山彝族传统民居建筑“瓦板房”结构独特,蕴含着本民族的伦理观念与思想意识,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四干普彝族瓦板房更是具有典型的彝族民居特色。 四干普彝族瓦板房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峨曲古乡四干普村,距今约有150年的历史。2019年1月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美姑县境内保存较完整的彝族古建筑。美姑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该瓦板房因长期疏于管理和保护,且现场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存在有火灾隐患、房屋漏雨、木板腐烂、虫蛀等现象,可能造成古建筑文物的灭失。 为深入推进四干普彝族瓦板房保护,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凉山州人民检察院、美姑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联合行动,深入四干普彝族瓦板屋了解相关情况,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询问了解等方式,边走边听边看边交流,全面了解瓦板房的管理机制、保护设施、安全隐患。与此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发现的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与难点,积极与乡政府、县文旅局等部门进行会商沟通,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解决措施。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美姑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履职,守护好“彝族瓦板房”,更好的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预防作用,为文物保护筑起法治“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