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珙县交管大队采取“四加强”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全力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尾气抽查。主动联合环保部门,在重要路口、岗亭路口等设置临时检查点,采用检测设备等对过往车辆尾气进行抽检,一经检验不合格并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扣留并强制报废。
加强路面管控。在辖区重要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突击检查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车辆抽查率,对查实存在遗洒、飘散载运物,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并严格实行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达到降级规定的,一律降低准驾车型,同时,将车辆信息和驾驶人信息及时抄告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要求相关企业及时对车辆进行整改、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对于限期不改的渣土车及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增加渣土车运输企业及驾驶员的违法成本。
加强联勤联动。联合环保局、路政、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高排放、高污染车辆尾气排放路面排查工作,对无检验合格标志或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律顶格处理,力争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加强限行管理。严格按照《宜宾公安交警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实施城区道路禁限行管理,优化货车绕行线路,减少对城区道路交通引发的噪声、尾气污染以及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城区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加强管控,严禁脏车入城整治,全面限制农用车进入中心城区,严禁农用车办理入城证,严格查处违规入城的农用车。严格查处违规上路渣土车,针对重点路段、时段加大巡查,实行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