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家遭遇这一场事故后,原本还算富裕的家庭,早已债台高筑。现在我们两口子就靠做点菜生意维持生计,家里确实经济困难。”10月11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秉持着善意执行理念,来到新市镇平宁村,成功和解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8年10月,罗某某驾驶面包车发生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致胡某某伤残。因罗某某与胡某某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罗某某拒不履行,胡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罗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罗某某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实地考察,向当地群众、村委会了解情况后,了解到罗某某之前出交通事故时,为救人借的外债还在偿还中,现在罗某某家中确实经济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赔偿款。鉴于此,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组织多方力量调解;一方面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进行阐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番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胡某某愿意以三万元了解此案,剩余金额她自愿放弃。罗某某承诺自2023年起每年9月30日前付1万元,直至三万元付清为止。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和解。
(陈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