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沙坪法庭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矛盾。
案件回顾 原告余某与被告彭某均住在大堡镇校场村,二人既是远亲,又属近邻,本因和睦相处,却因一场矛盾反目成仇。2022年1月2日,被告彭某因原告余某修葺堡坎一事,与其发生争执,彭某称余某影响了他的正常通行,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年近70岁的彭某虽年纪较大,但体格健壮,打伤了56岁的余某。大堡镇派出所对彭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2月15日,余某将彭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6959.32元。 耐心调解 沙坪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到事发地了解了纠纷原因。考虑到二人之间的邻里关系,如果案件解决不当,可能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影响日后相处,为修复邻里感情,促进睦邻友好,庭审当天,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彭某及其亲属提出已受行政处罚,不愿再赔偿民事赔偿,余某及其家属无法接受此说法,双方因为赔偿金额再次发生争执。为缓和当事人情绪,值班法警将当事人亲属带离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分别与当事人单独沟通,一方面向70岁高龄的彭某释法说理,令其逐渐理解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一方面对彭某开展心理疏导,劝其心平气和。 最终,两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互谅互让、言归于好,彭某当庭向余某赔偿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共计35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