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叙永县司法局:律师成功调解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让涉案农民工安“薪”过年

来源: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曾德波 苏序 发布时间:2022-02-09 16:30:20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更是养家费,是生活的保障。临近春节,为了让农民工可以过个安心年,叙永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成功调解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帮助36名农民工讨回工资8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安“薪”过年。

b95794525ed246f908f5019c17f6d49.jpg

2021年,泸州某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将位于叙永县某办公楼附属实施二期工程发包给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又将该工程发包给叙永县某劳务施工队,叙永县某劳务施工队又将工程发包给被申请人周某某施工。2021年4月起,李某富、吴某群、罗某其等36人受周某某的雇请,在周某某承包该工程的体育场工地从事钢筋工作业,工资标准为每天280元至300元不等。因多种原因,该涉案工程于2021年7月底停工。经李某富、吴某群、罗某其等36人与周某某结算,李某富、吴某群、罗某其等36人所在的钢筋班组工资合计15万余元。2021年9月周某某共支付了7万余元后便没有再支付,现尚欠李某富、吴某群、罗某其等36人工资共8万余元。因李某富、吴某群、罗某其等36人与周某某等人对工资金额和工资支付主体有争议,经向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反映,但是李某富、吴某群、罗某其等36人的工资还是没有得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相关规定,经李某富、吴某群、罗某其等36人申请和泸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叙永县某劳务施工队、周某某的同意,叙永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组织对李某富、吴某群、罗某其等36人与泸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叙永县某劳务施工队、周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进行调解。本次调解按一般程序处理,由四川精汇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担任律师调解员。

4f670153f49fcbf97c28d901786cfdb.jpg

在调解现场,李刚律师向在场人员阐明事实和法理,引导叙永县某劳务施工队、周某某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赚钱不易,同时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告知其存在的过错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李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下,泸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和周某某终于表示于2022年1月30日前筹措资金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2022年1月30日,叙永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联系李某富等人,其表示已经全部收到被拖欠的工资款8万余元,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已终结。

叙永县司法局立足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曾德波 苏序)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