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仁寿县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9月1日至30日,仁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派出三个督察小组,对全县27个乡镇(街道)和24个重点县级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督查。
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个办法”、普法宣传、法律顾问履职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督察督办、评估考核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深化各级各部门对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
下一步,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将及时总结梳理此次督察工作中发现特色亮点及问题短板,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切实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好法治建设“四个亲自”“五个同”要求,强化法治理念、拧紧责任链条,抓实基层法治工作,合力推动法治仁寿建设迈入新阶段、再上新台阶。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