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宜宾珙县:“12345”热线助您解决共享电单车不合理收费问题

来源:珙县数管中心   作者:卢梦丽 发布时间:2021-09-14 09:31:01

短途出行,找辆共享电单车,已经成为时下众多市民绿色出行的一种方式。但在使用电单车过程中,总有些让市民感到非常困扰的问题。

近日,张先生拨打“12345”热线求助,其在珙县城区内骑行某品牌的共享单车准备在停放区域停放时,却收到提示不在服务区并加收了10元的违规停车费用,故认为不合理,希望禁止平台乱收费,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珙县数管中心立即将信件转派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经核实,因当天该共享单车平台系统程序出错,导致GPS定位识别不准确,多扣除了张先生的费用。现该平台已把多扣除的费用退还到张先生的账户上,经回访,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该品牌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巡查力度,不断优化技术监管,让共享电单车真正做到‘便民’不‘扰民’。 

听民声,解民忧,才能暖民心。今年来,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群众拨打“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迅速响应、及时沟通,第一时间解决群众诉求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珙县数管中心 卢梦丽)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