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丹棱县委政法委在齐乐镇狮子社区对曾锡清等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5月3日早上8点40分左右,丹棱县齐乐镇G351国道上一辆白色小汽车冲进道路边沟发生猛烈撞击,车辆瞬间起火。事发后,曾锡清及其妻子袁茹迅速拿着灭火器,边跑边拨打“119”报警,并和驾驶员一起迅速将火势控制住,随后与赶来施救的敖建华、毛从亮一道冒着生命危险将车内3名受伤被困人员全部救出。因施救及时,该起交通事故无一人死亡。
会上,县综治中心主任郑永全宣读了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曾锡清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和给予袁茹同志通报嘉奖的决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何迎春为获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和通报嘉奖人员授牌,并发放奖金共计3.3万元。
会议强调,一是标榜典型,表彰先进。根据《丹棱县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对曾锡清等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表彰奖励,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人员为榜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平安丹棱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二是广泛宣传,弘扬正气。乡镇、村(社区)要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继承和发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三是正确引导,科学施救。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威胁时,要见义勇为、善为,避免因盲目蛮干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和牺牲,切实以保障人身安全为前提。
(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