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出台《眉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四个亲自”“五个同”要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依法治市工作信息报送、督察通报、约谈、述法以及重要文件备案五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作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和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抓“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出台《实施细则》,主要目的是促进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乡镇(街道)以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针对“四个亲自”“五个同”的具体要求细化了26条工作举措,为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明了方向,是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履职指南。
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建立督察通报、约谈和述法制度,修订完善信息报送和重要文件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市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整体推进,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约束机制,把加强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悉,这五项制度的出台,完善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了各级党委和各级各部门的法治建设责任,为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提供了工作抓手和制度保障。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