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疾控发布重要健康提示

来源:内江市疾控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9 22:13:38

广东省自521日出现2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以来,传播链不断延长、波及地区不断增加,截至52824时,已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25例,已有7个地区被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内江疾控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202156日以来从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512日以来从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番禺区以及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517日以来从深圳市盐田区、龙岗区的来(返)内人员应主动前往辖区内社区(村)报备,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并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来自上述地区的人员需要提供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核酸阴性证明的要立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二、广大市民要坚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要积极接种疫苗,早接种早受益。

三、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询问有无上述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

四、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

五、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529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