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川筠连:彩礼返还起矛盾 法院调解促化解

来源: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陆仟贵 彭云 发布时间:2021-05-08 10:36:38

近日,筠连县人民法院沐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彩礼返还纠纷,圆满化解了两个苗族家庭之间的矛盾,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图片1: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jpg

2015年9月,王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相恋,按照当地习俗,王某方给付李某方彩礼约60000元。同年底,王某与李某按照苗族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6年,二人共同外出务工,但因双方性格不合,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二人便开始分居生活。之后,双方家人为彩礼返还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王某及其父亲遂将李某及其父亲诉至筠连县法院,要求李某及其父亲返还彩礼40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以拉家、问冷暖的方式逐渐缓和了双方的急躁情绪,随后采取背靠背调解、面对面释法的方式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返还王某彩礼款20000元,当庭支付4000元,余下款项在约定时间内付清。一起因彩礼返还引起的纠纷就此化解。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陆仟贵 彭云)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