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谢谢你们,现在我和我儿子的关系终于缓和了”,接到远在浙江的被执行人张某的感谢电话,执行干警心中深感欣慰。
2020年,经叙永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自愿离婚,张某每年12月30日前向婚生子张某甲支付抚养费10000元,直到张某甲独立生活为止。但由于父母离婚,张某甲常年未与父亲张某共同生活,且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父子关系一度恶化。因为父子关系的原因,对于生效调解书中规定每年应支付给张某甲的抚养费,张某迟迟未予支付。张某甲的法定监护人王某万般无奈之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了解案情后,叙永法院快执小组干警一方面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前往王某家中,分别与王某和张某甲进行心理沟通,从亲情关系、人生发展中父母的帮助作用等方面,引导张某甲正确看待父母离婚的事实,学会恰当处理与张某的关系。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导,使张某甲内心受到触动,当场拨通父亲电话,让其在外面注意身体,常回家看看;王某也作出承诺,虽然两人已离婚,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自己也会努力的促进张某与张某甲的父子关系。接到电话后,张某立即支付了张某甲2020年的抚养费,并打电话感谢执行干警,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抚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叙永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坚持用心用情执行,让执行有温度,尽可能的弥补孩子因父母离婚造成的心理伤痕。
(谢杨 殷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