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乐山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增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度,现将乐山市中心城区新建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及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启用时间:2021年2月1日
设置位置及抓拍功能:
序号 | 位置 | 功能 |
1 | 滨河路蛤蟆路口街路口 | 禁止左转(7:00—20:00) 禁止右转(7:00—20:00) |
2 | 滨河路白塔街路口 | 禁止左转(7:00—20:00) 禁止右转(7:00—20:00) |
3 | 大渡河大桥中段 | 禁止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
4 | 海棠路778号(师范学院后门) | 禁止左转(7:30—9:00; 17:00—18:30) |
5 | 王浩儿街653号 | 违停 |
6 | 王浩儿街260号 | 违停、逆行 |
7 | 王浩儿街58号 | 违停 |
8 | 徐家扁街90号 | 违停 |
9 | 徐家扁街121号(靓达公寓大门) | 禁止左转、逆行(7:30—9:00;16:30—18:30,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
10 | 徐家扁街158号 | 违停 |
11 | 徐家扁街222号 | 违停 |
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