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即日起,将在眉山市主城区及主干道路启用新建、部分损坏后重建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货运、工程、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进入城区禁行路段实施监控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电子监控抓拍点位(14个):
245国道616公里900米、245国道616公里950米、眉州大道与文定街东口、湖滨路与岷江二桥下路口南口、阜成路与文忠街口北口、阜成路与大雅街口北口、眉州大道与彭寿街北口、眉州大道与文定街北口、眉州大道与文忠街交叉口西口、阜成路与东坡大道交叉口西口、阜成路与玉屏街交叉口东口、湖滨路中一段湖滨1号外、东坡大道北段与阜城路交叉口、眉州大道与青衣街南口。(贾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