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山市政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通过督办提案、专题协商、重点调研、视察监督等多种途径,持续关注公交事业发展,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建设,城市公交的运营方式不断改善、网络体系不断完善、运营设备设施不断提升、运行安全监控防控不断加强。
今年,乐山市政协针对乐山公交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专班,开展调研,进行专家咨询,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形成了促进公交事业发展的新建议。一是强化公交发展规划修编。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针对中心城区不断扩容提质和青江新区、苏稽新区以及“一城两新区”集群发展的实际,科学谋划公共交通发展与城市功能布局,对《乐山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规划》进行修编。二是完善公交基础设施设备。加大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把城市公交枢纽场站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完善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布局,逐步形成由直达快线、区域性干线和客流集散支线三级线网组成的结构合理、功能配套、覆盖面广的一体化公交网络。加大公交营运车辆更新力度,发展大容量、低能耗、高效率的环保型、观光型公共交通工具。优化公交站台建设,新建一批风雨亭式样景观候车亭和港湾式公交站台。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保障公交车行车速度和准点率。三是提升“智慧公交”发展水平。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交运营管理、服务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高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统一规划设计、完善信息采集和分析手段,加快建设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管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完善移动支付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互联互通”平台,推广普及公共交通“一卡通”,实现利用微信等手段进行车费支付。四是加快城市公交体制改革。构建补偿补贴长效机制,对城市公交企业承担社会福利的优惠政策而减少的收入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而增加的支出,应给予等额的经济补偿。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将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拓宽建设资金渠道,除明确由财政全额出资建设的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公交专用道及其监管监控系统外,其余由城市公交企业出资建设,政府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五是规范公交行业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需要,配套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行业规范,在公交车辆停站点、客运服务质量、车内环境卫生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公交公司内部监管、群众监管、举报投诉等制度。加强对公交驾驶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重视公交驾驶人员身心健康,为安全驾驶创设良好条件,特别对身体和心理健康、家庭重大变故等加强关注,防止身心不健康或者情绪不良造成驾乘风险。六是形成社会齐抓共管氛围。健全完善公交发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明晰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有关工作,促进城市公交发展远近结合、综合施策、因地制宜、标本兼治。建立群众参与、群众评议的沟通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公交优先”的交通意识,提高市民对公交车辆公益性质的认识,激发市民乘坐公交车辆的积极性。发挥舆论媒体的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公交开放日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共同提升安全乘车、文明乘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