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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营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不只有对错,也有温情

来源:营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刘海燕 发布时间:2020-09-17 11:49:21

“现在完全没法活了,我要告他们!你们不帮助我,我就只有等死了……”

8月28日,一位行动不便的90余岁老人,独自坐着轮椅来到南充市营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一边哽噎着,一边向工作人员发声控诉。

看着老人激动的情形,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急忙扶着老人的轮椅,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面了解情况。由于老人年事已高,耳背、气短,工作人员费尽心思用了老长时间,才在半打手势半用猜的情况下,了解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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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蔡某,营山县通天乡人。一共有两子三女,其中一子一女居住在营山,其余三个孩子均在外地。在交谈中了解到,老人一直强调5个子女不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要申请法律援助状告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但是,由于与老人交流困难,很难全面了解真实情况。为此,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康伟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李静、刘海燕兵分三路,对案件展开调查。一是现场接待安抚老人情绪,深挖具体细节;二是电话联系老人的子女,力图达成和解;三是深入社区,从第三方了解老人的家庭生活现状。

调查发现,老人性格较为偏执,需要子女完全按照他的想法来做事,只要一不顺他们的意,他就会闹起来,向各级部门投诉子女不孝顺。基于此,社区和街道办以及相关部门多次对老人的家庭进行了调处,但因为老人本身原因,双方完全无法进行沟通,导致案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经过多方协调,工作人员一边做好案情登记,办理相关手续,一边与老人的子女进行普法宣传,从法理上、情理上教育老人的子女不但要把老人的生活照顾好,还要从心理、精神上与老人多沟通,彻底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同时,对老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建议老人站在子女的角度去理解他们,让家庭和睦相处。

法律不止对错,还有温情。经过数次沟通,工作人员不但从法理上对老人和其子女的矛盾进行了调解,还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从情理上对双方进行了温情帮助,让双方在和睦的气氛中,将这起赡养纠纷调解成功。(刘海燕)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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