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和协管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按照《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严管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
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内江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环节、批发企业为重点对象、猪肉产品为重点品种,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准入准出机制,探索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机制、制度和标准规范。
突出农村食品经营重点领域监管。以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点治理行动。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资质,强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及摊贩登记管理,严查严处无证无照经营、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全面实施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研究制定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防控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预计到年底,食品销售环节75%以上的食品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2021年底全面实现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