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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在手,为民除凶顽

来源:乐山市检察院 作者:于铁成 陈杨 发布时间:2020-08-13 09:49:49

扫黑除恶,声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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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检察官砥砺前行,迎难而上。

执利剑打击黑恶犯罪,擎铁盾守护百姓安居。

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在全国一盘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洪流中,乐山检察“扫黑群英”不畏艰险,攻坚克难,明察秋毫,智斗凶顽,向党和人民交出了自己的答卷,用辛勤的汗水擦亮检察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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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破晓,荡涤黑恶

从25岁进入检察机关,已从检14个年头的黎明,是井研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始终坚守一线、主动作为。

他承办的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一案,卷宗达28册。该案系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中央电视台也曾报道,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

为高质效引导公安机关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及该案特点开展侦查,黎明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先后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侦查意见40余条,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经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先后补充移送犯罪事实3起,补充案卷材料14卷,光盘20张。

在案件办理期间,他多次向省检察院领导、省扫黑除恶督察组和市检察院汇报该案的办理情况;多次参与市县两级公检法案件会商会,积极研究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审查,以宋某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强奸罪七个罪名,多起违法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并追诉漏犯4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2起。共制作各类文书60余份,其中审查报告就长达800多页,超40万字。

办案期间,黎明入选乐山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恶案件人才库,积极参与市检察院组织的两次涉黑涉恶案件复查工作,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认真对兄弟院办理的近20件涉黑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复查,并形成总结上报市检察院扫黑办,为市检察院扫黑办掌控全市涉黑恶案件办理情况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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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办好案件

巾帼不让须眉。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陈瑛,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

“既坚持依法严惩,绝不降格处理,又坚持法定标准,不拔高凑数”,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官们经常提到的一句话。

但真正把这句话落实到位,并不简单。在办理公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移送的胡某某等6人敲诈勒索案件中,陈瑛作为案件主要承办人,提前介入,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引导公安部门开展侦查,对关键性定罪证据提出侦查方向,完善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的证据,对“软暴力”、“恶势力”犯罪的认定、“保护伞”重点审查提出建议,最终制作了近12万字的审查报告。

审查起诉期间,陈瑛多次参加公、检、法三家开展联席会对该案定性及恶势力犯罪认定进行研判。针对公安、检察两家认定分歧较大,她秉持罪行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的办案理念,并多次向市检察院作专题汇报,召开检委会讨论研判,最终结合在案证据,进行深入透彻的法律、法理分析,对胡某某等6人的行为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这一切,有赖于陈瑛和同事们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深刻领会和对相关指导意见、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的认真学习。

这一切,有赖于陈瑛和同事们加强了与公安机关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作用;与县纪委监委、法院等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联席会议、疑难案件研究会商、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着力构建工作合力。

眼下正值酷暑,陈瑛又投入到孟某某等20人涉嫌“套路贷”犯罪案件办理中。该案涉案人员众多,被害人达3000多人,涉案金额近900万,涉嫌罪名4个且有新型罪名,案件疑难、复杂,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陈瑛受理该案以来,时常奔波于乐山、沙湾、五通桥等地,讯问分押在各地的犯罪嫌疑人,在对重要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常是一整天,汗水浸透衣背。

陈瑛和同事们克服着种种困难,结合全案证据对所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逐一核实,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几十条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完善证据,正在为下一步起诉进行充分准备。

战斗尚未停息,“既然当初爱上检察蓝,就要为之而努力添彩!”扫黑除恶任重道远,陈瑛和战友们义无反顾,继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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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精兵 强力后援

和黎明、陈瑛等一线办案人不同,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的弥丽,是扫黑战场上的“支援部队”,为前方的战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18年,市中区检察院将“扫黑办”设在公诉部,做事严谨细致,责任心和协调能力强的弥丽担任了联络员。

“扫黑办”联络员的职责,就是及时传达专项斗争中的各项文件精神、指示,保持对上级机关联络沟通,撰写各类文字材料,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各类业务数据、报表等,工作繁琐,随时加班,活多却“不出彩”,是一般人“嫌弃”的岗位。

“不存在!哪里有土壤,哪里就有春天!”弥丽欣然接受任务,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去。“战友们在前线干大事,我给他们搞好服务保障,当个贴心‘管家’,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弥丽说到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大量数据和相关材料亟需整理。她深知此项工作的重要,接过任务总是抓紧时间处理,绝不拖泥带水。为了更好地完成数据处理任务,她还经常向其他同志请教,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为了让院里的每起案件信息清楚明了,弥丽主动收集、记录案件进展,并将个案中涉案嫌疑人的基本信息、案情简要、诉讼阶段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清楚、数据准确。

为了让每份汇报材料情况准确、语言简洁,弥丽一方面通过学习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相关的法律适用规定,加深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理解;另一方面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文字驾驭能力的基础上,主动对接每名案件检察官,收集数据,汇总资料,形成数据准确、内容详实的报表,坚持及时更新。两年多来,她共累计报送各类材料上百份,无一错漏,为办案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其实,每个人都有一个“英雄梦”,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冲锋在前,成为扫黑除恶的一线尖兵,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弥丽深深懂得,红花也需绿叶陪伴,大海也需水滴汇聚,她甘心做一片绿叶,做一颗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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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联络员,分工不同却目标一致。弥丽说,身为“扫黑办”的一员,就有责任和义务全力以赴,无私奉献。

绿叶英雄,参谋给力

廖丹凤和弥丽有着很多共同语言,因为她也是一名扫黑除恶的“联络员”,两人不同的是,弥丽原本的工作是公诉部内勤,做“联络员”工作熟门熟路易上手,而廖丹凤则是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做“联络员”却是新手上路。

要迅速进入状态!廖丹凤首先对自己的检察工作进行了“重新定义”:做好统计、搞好协调、写好材料、抓好服务、当好参谋。

在工作中,廖丹凤是女检察官;在生活中,她是一个年轻的妈妈。儿子年幼,丈夫是一线公安干警,都难以照顾孩子。

“妈妈,你好久陪我去游乐园啊?”

“明天,明天妈妈写完这个材料就带你坐碰碰车”。

而“明天”,总是被推到另一个“明天”,妈妈总是“爽约”。

但是,作为一名检察官,她却实现了自己加入到扫黑除恶工作之初的庄严承诺。2018年至今,先后辅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审查逮捕和起诉的刑事案件75件85人。同时,做好禁毒防艾、生态环境资源等重点及特色工作方案制定、资料汇总、简报编写、理论调研撰写,工作机制起草等工作,制定或上报文件270余份,起草峨眉山市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等文稿13次,编印扫黑除恶专刊24期,其中市检察院采用14期,省院采用3期,省院采用微信宣传1期。

她所整理的“童某等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材料,被省检察院采用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她撰写的调研《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E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为视角》,获第六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三等奖。

“小小联络员,也能发挥大作用!”廖丹凤立足联络员岗位,先后起草了《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工作细则(试行)》《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建设的意见》,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顺畅黑恶案件办理进度,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效。

与此同时,廖丹凤还积极梳理峨眉山市院办理的涉恶和保护伞案件中恶势力和保护伞发展历程,找准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点位,组织扫黑办制发检察建议共计9份,均获被建议单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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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检察官,永葆本色

1996年就进入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施亚凌,可谓是一位老检察官了。

在组织的安排下,施亚凌带头办理“9.20”涉黑专案。为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案件要求,他带头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多次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引导侦查取证。

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后,施亚凌认真审阅全案案卷材料达100多本,厘清了案情,积极与公安机关和法院会商交流,积极向省、市检察院汇报案情,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2018年1月,施亚凌就晋升为一级检察官,多次立功受奖,获得市检察院表彰。在很多同行的眼里,老施“资格老,经验足”。但施亚凌从未骄傲自满,他深深地感受到,时代在不断变迁,学无止境。

因此,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检察业务,仔细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认真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用的相关文件、司法解释等,都反复不断地“吃透”。以强大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武装自己的头脑,全力以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身为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施亚凌的时间表里,工作与休息的界限早已模糊,“休假”这个词已经很久都没有出现在他的日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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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工作多苦多累,施亚凌总是保持着办案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检察官的真谛。

转业军人 重归战场

有人说,军人最害怕的就是脱下军装。

2017年12月,辛志伟就脱下了心爱的军装,成为了一名转业干部。

所幸的是,离开了军营,又来到了一个“纪律部队”,走进了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检察官助理,辛志伟身上的橄榄绿变成了检察蓝。

工作改变,初心没变。听党指挥、忠于职守、吃苦耐劳,是辛志伟当兵多年养成的优秀品质,踏入新岗位的第一天,他就许下了“昨日维护和平,今日守护正义”的从检宣言。

决心虽好下,万事开头难。2018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 ,领导通知辛志伟到扫黑办报道。此时,他刚完成军转培训,尚未确定工作岗位,从“军营老兵”变成“单位新人”,对工作如何开展全无头绪。就这样,一方面忐忑不安,一方面决心干出名堂的辛志伟,投入到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

面对新的岗位,面对从未干过的工作,辛志伟毫不退缩。“只要恪守军人本色,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我就一定能胜任!”

辛志伟全身心地投入到扫黑办的工作中去,为了随时掌握案件办理情况,他不断更新拓展业务数据报表,把各级需求都融入统计要素,形成了“挂图作战”表;为了准确掌握各个案件性质,他不厌其烦地为每一份法律文书添加了标注;为了写好每一份材料,他收集了两大文件柜各类素材,下班后仍加班加点仔细阅读研究……就这样,这位检察机关的新兵也就成了老兵,由于事无巨细地成为同事们的“最强火力支援”,被同事们称为“扫黑除恶大管家”。

由于不是员额检察官,这三年来辛志伟不能办理涉黑恶案件,当然也就没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指控犯罪的高光时刻。但是,作为检察官助理,市院扫黑办工作人员,全市涉黑恶案件何时逮捕、何时移送审查起诉、何时提起公诉,每件案件办案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等等业务信息都在向他流转。

每当这个时候,辛志伟仿佛又回到了曾经身为军事参谋的军旅生涯,各种各样的信息就像一条条作战数据,在他的科学梳理分析下,形成了相应的拟办意见,成为了供领导决策的扎实依据。

扫黑除恶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正如军人保家卫国的战场一样,扫黑除恶就是检察人的战场。

辛志伟从一个战场到另一个战场,变得是空间,不变的是初心。战场无亚军,重归战场的辛志伟,与战友携手并肩,正向着一个个胜利,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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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此刻,战斗正未有穷期,在乐山这支检察铁军中,除了辛志伟、黎明、陈瑛和廖丹凤、弥丽、施亚凌,还有一大批检察人正在废寝忘食、日以继夜地工作着,为了春天永在,为了百姓欢乐,他们正无怨无悔,一往无前。(于铁成 陈杨)


责任编辑:向芷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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