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消委会与重庆市荣昌区消委会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来源:内江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朱思颖 高 琦 发布时间:2020-08-07 17:28:32

为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构建荣昌内江两地消费维权共治共享新格局,提升消费维权满意度,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8月6日,四川省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与重庆市荣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书。

签约仪式上,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胡孝彬致欢迎词并作了发言,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陶先文简要介绍了内江市消委会机构及工作情况,双方分别代表两地消委会签订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双方签订协议,标志着内江荣昌正式建立消费纠纷联合处理机制,两地消费者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可在本地进行投诉,大大降低了往返两地的成本,提高了消费纠纷处理效率,为成渝双城经济圈营造更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今后,双方将在维权信息互通、纠纷化解、商品服务监督、消费教育引导等方面深入合作,加大维权工作力度,联合开展活动,推动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进行异地维权。同时,双方还将致力于推动荣内两地消费者共享特色消费资源,扩大两地特色消费资源影响力,推动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朱思颖 四川法制网 高 琦)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