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尔康市针对个别村级党群活动中心运行不规范、使用率低、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症结开展“三强行动”,确保村级党群活动中心成为农村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的阵地。
强责任体系,严格监督管理。出台《村级党群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办法》,将规范村级党群活动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纳入月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乡镇党建目标考核、村级党组织和村组干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平时成绩”之一,开展定期督查指导和不定期暗访抽查。对场所经常闲置不用、使用不当和管理无序的村,及时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确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使用好本村党群活动中心,切实满足党员群众证件办理、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需求。
强人员管理,严格维护运行。严格落实《村组干部管理办法》,完善村组干部在岗值班、外出请销假等制度,由各村安排村组干部轮流值班,值班干部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分管工作均在党务公开栏中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村级党群活动中心管理使用责任制,乡镇党委全面负责辖区内党群活动中心的管理使用工作,切实加强对党群活动中心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登记监管工作。建立《内部设施登记管理制度》《党群活动记录台账》,及时对党群活动中心管理维护和党员群众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登记备查。
强宣传引导,发挥阵地作用。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一定两议三监督”村级议事决策机制,指导各村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到村级党群活动中心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议事会、民主决策会等活动,并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制度。指导各村管好用好农家书屋、党教云平台设施设备等,确保每村每月在党群活动中心开展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农牧民夜校培训2期以上。同时,根据党员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积极引导各村在重大节日或重要节点期间在村级党群活动中心开展文体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切实发挥好阵地功能,提高阵地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