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东坡区万胜镇:斩断污源 还景于民

来源:东坡区宣传部外宣办  作者:曾红 发布时间:2019-12-04 14:50:22

  11月27日,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议召开,会议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强调各级河长湖长要担当责任、主动作为,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其中,东坡区万胜镇作为全省两个乡镇之一,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QQ图片20191204144853.png

  东坡区万胜镇位于岷江支流思蒙河流域,全镇面积73平方公里,人口2.7万人、集镇人口约7000人,主要以水果种植、生猪养殖产业为主,有26家工业企业,河道治污曾面临巨大压力。自2017年实施河长制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万胜镇开展全域污水治理,明确了“断污、巡河、造景”三步河长制工作思路,其境内盘鳌河水质从2016年的劣Ⅴ类提升到2019年的Ⅳ、Ⅲ类,使儿时记忆中的“水清岸绿景美”河道得以恢复,赢得群众普遍点赞。

  连拔“钉子”  斩断污源

  河道治理,断污是本。万胜镇全面排查出境内对河道造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分别是:畜禽粪水、工业废水和集镇生活污水,针对不同污染源,万胜镇靶向施策,较真碰硬拔“钉子”,基本实现了“断其污,清其源”的阶段性目标。

  通过标本兼治,根治畜禽粪水。万胜镇境内生猪规模位居东坡区第一,万胜镇党委政府在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资源环境不破坏、产业发展不影响的前提下,推广“以种定养、种养结合、就地消纳、循环发展”畜禽养殖模式,严格按照种植基地规模和类型核定生猪等畜禽养殖规模,全域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创建规模以上种养循环达标场20个;对无种植基地的养殖户,推广简易、有效、低成本的异位发酵模式,修建异位发酵床303个,获得区委、区政府100万元专项奖励。

  通过“抓大警小”,真治工业废水。采取“抓大警小,触动思想”的方法促使业主主动治污,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管市、区重点企业茂华食品厂,督促业主新增环保投入400多万元提标改造企业污水处理厂,示范带动其他25家企业规范运行,并关闭治理不达标企业2家。

  通过“四源四策”,巧治集镇污水。针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吃不饱”但河流污染严重问题,找准污水四个来源,精准制定四种方案:“大客户”建专管。针对场镇学校、农贸市场、机关单位等7家“排污大户”生活污水,污染量占生活污水总量40%的情况,新建专管将排污口接通至集镇主管网,实现全面截污。大群体用现管。针对场镇1500余户住户、商户生活污水,污染量占生活污水总量50%的情况,有效利用现有下水道,在下水道下游选取最佳位置,采用“雨污合流半截污”方式,将下水道污水接入主管网,达到“治污水、排涝水”的“二水共治”效果。直排户配小管。针对临河而居的110余户住户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的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由住户改建排污管口,再由社区统一建设小型支管逐一接通排污口,排入主管网。零星户不建管。针对场镇周边 100 余户零星住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对河道不造成污染的情况,通过加强监管方式,督促群众配套设施自行处理,采用分散治理解决。“四源四策”,因地制宜,施工简便,群众满意,花钱少、效果好,万胜镇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80%,治理率达 90%以上。

  实行资源利用,善治农业面源污染。全镇推行垃圾分类上门收集,垃圾清运服务外包市场化运作,既方便群众,又消除了“垃圾丢河道,清运洪水冲”现象。指导农户将秸秆粉碎作为异位发酵床垫料,经发酵后再作为有机肥施用,既提高了农产品品质又降低了化肥用量。

QQ图片20191204144908.png

  河长三巡  还景于民

  万胜镇一方面压实河长责任,设立镇河长办,由镇、村主要负责人任乡、村级河长,在派出所挂牌成立环境犯罪侦查中队,明确各河长巡污源、巡生态、巡安全的“三巡”职责。并对重点河道、暗河死角加装红外监控,配备遥控摄像船等电子设备,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效率。

  另一方面实行环保问题量化问责机制,明确乡镇、村组干部的追责问责情形,形成全镇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化环保问责体系。通过河长“三巡”,累计处置违法排污行为51起,清理淤泥近2万方,清除侵占河道种植200多亩,发现并及时处置一座底座悬空的桥梁,及时有效解决了安全隐患。

  万胜镇持续发力,提档升级。通过引活水入集镇进行生态补水、种植水生植物、鱼类增殖放流等方式,有效提高了河流自净能力,加强生态修复。整合上级水利项目资金800万元,在集镇规划区新建生态河堤3.8公里,水岸绿化1公里,极大提升了盘鳌河行洪功能和景观效果,为群众增加了一处环境优美的休闲场所。现在美丽的盘鳌河两岸,不仅是群众散步休闲地的好去处,还是环境保护的现场教育点。河长制工作实现了人水相亲,干群关系的凝聚。

  据悉,下一步,万胜镇将结合乡村振兴,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持续开展农村“污水、厕所、垃圾”三大革命,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曾红)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